不久前,郴州两名教师因拒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抽检,被认为“对检查有抗拒情绪”,遭到了通报批评和扣除工资处罚。事情发生后,引来多方争议。除了追问此次问责是否过度外,当事人出于何因拒绝回答创建文明城市抽查问题,其实也值得令人深思。
创建文明城市原本是一件好事,通过创建工作不仅可以提升政务环境、推动社会事业进步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,而且通过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生态环境的改善,居民的生活水平也能获得相应的提高。因此,文明城市不是一块牌子那么简单,它也被看作一个地区现代文明程度、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,创建的最终目的,就是要让市民在一个文明、和谐的社会环境中,生活得更为幸福。
然而,这样一件好事,为何会遭遇拒绝?当事人虽然为两名教师,但除去职业、职务因素外,也就是两名普通市民。市民拒绝回答“创文”问题,难道该被问责?再退一步来说,有关部门在做出处罚前,有没有思考过为何有人会拒绝回答“创文”问题?他们是否对创建工作的方式、方法有看法,他们是否因为创建工作并没有给自己带来获得感,从而觉得无话可谈,唯有逃避?
如果有此可能,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就不应该怕被拒绝,而是要正面面对市民的牢骚、抱怨和躲闪,从中找到工作的短板。这样才能让市民的不满有回应、有落实,让他们通过切实改变和切身感受,逐步了解创文工作的意义,进而转化为行动上的支持。
如果总是怕听到反调,用所谓的通报批评等强制性手段来让人“参与”,即使一时能收获账面上好看的数字,但创建活动最终会沦落为冷冰冰的考核、机械地走过场,何谈入脑入心,何谈真正的改变,更何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?
此外,有关部门在设计创建抽查问卷时,也要考虑到问题设计的合理性,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,并能让他们有兴趣去了解、去参与,能有机会说出真实感受,让创建活动真正蓬勃开展。
总之,只要工作真的做到位,社会面貌能有切实地改变,并且能容得下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真实意见和批评,市民自然会变得有话可谈、乐意参与。相信一次真正扎实、有成效的文明创建工作,是不怕被拒绝的。